


3月29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被告人曹卜某、曹書某、李某民等三人犯敲詐勒索罪被判刑。該案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彬州市法院判處的首例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

經(jīng)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民、曹書某、曹卜某等三人以村民代表身份、以維護村民小組利益為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煽動、組織部分村民,以破壞已建成建筑物、封門堵路、阻礙施工機械正常施工等方式,對被害人的施工現(xiàn)場屢次進行惡意滋擾、阻撓,迫使被害人主動交出財物。其中被告人曹某元參與敲詐勒索犯罪三宗,犯罪數(shù)額276000元。曹書某參與敲詐勒索犯罪三宗,犯罪數(shù)額276000元。李某民參與敲詐勒索犯罪三宗,犯罪數(shù)額236000元。
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彬州市法院以敲詐勒索犯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曹卜某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曹書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李某民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彬州市法院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責任,發(fā)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落實依法嚴懲方針,對黑惡勢力出重拳、“零容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了顯著成效。
聲明:轉(zhuǎn)載注明來源,違者必究!版權(quán)歸作者所有,如有侵權(quán)請聯(lián)系我們刪除!
???點擊閱讀原文找工作,找房子,找對象……免費發(fā)布